| 生猪屠宰行政执法职责 |
一、执法内容和执法范围
1、依法对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及其产品进行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依法对未经定点,擅自屠宰生猪上市销售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依法对为非法屠宰生猪提供屠宰场所、屠宰工具、运输工具或仓储设施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查处。
二、执法种类、执法权限和执法职责
l、违反《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定点屠宰厂(场)对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的,责令限期处理,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
2、违反《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的,没收生猪产品和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
3、违反《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定点屠宰厂(场) 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责令停止屠宰活动,没收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生猪产品和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经区政府批准,取消定点厂场资格。
4、违反《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未经定点,擅自屠宰生猪的,予以取缔.并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没收非法屠宰的生猪产品和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
三、执法程序
1、生猪屠宰执法人员进行执法监督检查时,人数应当不少于两人,应当出示《浙江省行政执法证》。
2、生猪屠宰执法人员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可以采取感观检查、取样化验、查阅资料、询问、查验证件等方式。
3、生猪屠宰执法人员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当即向违法当事人明确指出,并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生猪屠宰管理和流通管理办法》的规定,视其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给予行政处罚。当场处罚的,应出具有关执法文书,完备执法手续,告知违法当事人法定权利。不能当场处罚的,责令限期到区商务主管部门接受处罚。
4、生猪屠宰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5、生猪屠宰执法人员进行执法监督检查的情况,应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
| 新建生产性供热锅炉审批(技改) |
1、许可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
2、申报资料:根据省有关文件要求。
3、办理地点:办证中心——>三楼——>经贸窗口
4、联系电话:2022381 忻国富
5、收费项目、标准与依据:不收费
6、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
| 外商投资项目审批 |
1、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手续的通知》
2、申报资料:
(1)投资者报批合同、章程的请示(原件);
(2)投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合同、章程(原件);
(3)企业名称预登记核准通知书;
(4)投资方营业执照、资信证明;
(5)外方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原件);
(6)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
(7)《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8)投资方的董事会成员委派书(原件);
(9)董事会成员名单、合法的身份证明;
(10)投资者项目申请报告;
(11)项目核准部门的项目申请报告批复;
(12)涉及特殊行业的项目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前置审批意见;
(13)申请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参照以上申报材料,不需提交合同,需提交《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和拟设立项目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项目设立的意见,申请设立中外合作企业还需提交中方主管部门意见。
3、办理地点:办证中心——>三楼——>经贸窗口
4、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
5、办理地址:定海区经济贸易局外经科(昌国路61号)
6、办公时间:按作息时间
7、联系人:皮少波
8、联系电话:2054528 传真:2054733 |
| 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 |
1、许可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2、申报资料: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
3、办理地点:办证中心——>三楼——>经贸窗口
4、联系电话:2022381 忻国富
5、收费项目、标准与依据:不收费
6、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
| 工程建设项目不招标许可 |
1、许可依据:《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 2、申报资料:根据省有关文件要求。 3、办理地点:办证中心——>三楼——>经贸窗口 4、联系电话:2022381 忻国富 5、收费项目、标准与依据:不收费 6、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
| 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核准 |
1、许可依据:《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
2、申报资料:根据省有关文件要求。
3、办理地点:办证中心——>三楼——>经贸窗口
4、联系电话:2022381 忻国富
5、收费项目、标准与依据:不收费
6、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
| 邀请招标核准 |
1、许可依据:《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
2、申报资料:根据省有关文件要求。
3、办理地点:办证中心——>三楼——>经贸窗口
4、联系电话:2022381 忻国富
5、收费项目、标准与依据:不收费
6、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
| 酒类备案登记 |
1、依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25号令)
2、申报资料:
(1)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及酒类经营者承诺书;
(2)由法人代表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由法人代表或业主签字、盖章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4)由法人代表或业主签字、盖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酒类经营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
(6)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酒类流通随附单复印件;
(8)房产证或房子租赁合同复印件。
3、办理程序:领取填写登记表、提交相关材料、注册备案
4、承诺时限: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
5、收费项目、标准与依据:不收费
6、办理地址:定海区经济贸易局商贸经济科(昌国路61号)
7、办公时间:按作息时间
8、联系电话:2027251 传真:2054733
9、联系人:金炳元 E-mail:jby18@sina.com |
| 成品油零售企业、加油站(点、船)年审 |
1、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2、申报资料:
(1)《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副本;
(2)成品油零售企业年审报告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国地税登记证;
(5)化危许可证;
(6)船检合格证;
(7)船舶登记证;
(8)计量合格证。
3、办理程序:领取填写登记表、提交相关材料、年审
4、承诺时限: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
5、收费项目、标准与依据:100元(代收费)
6、办理地址:定海区经济贸易局商贸经济科(昌国路61号)
7、办公时间:按作息时间
8、联系电话:2027251 传真:2054733
9、联系人:金炳元 E-mail:jby18@sina.com |
|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
1、依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 年第 8 号)
2、申报资料:
(1)《浙江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表》;
(2)浙江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承诺书;
(3)加盖经营者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办理程序:领取填写《备案表》和《承诺书》、提交相关材料、备案
4、承诺时限: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
5、收费项目、标准与依据:不收费
6、办理地址:定海区经济贸易局商贸经济科(昌国路61号)
7、办公时间:按作息时间
8、联系电话:2027251 传真:2054733
9、联系人:金炳元 E-mail:jby18@sina.com |
| 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备案 |
1、依据:《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细则的通知》。
2、申报资料:
(1)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及设备清单;
(2)涉及新增土地的需出具国土部门意见;
(3)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要求有资质的单位编写);
(5)乡镇(街道)经贸办出具的对该项目进行备案的申请报告;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3、办理程序:领取填写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及设备清单表格,提交相关材料并通过因特网(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http://invest.zj.gov.cn)提出备案申请,我局对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企业技术改造备案通知书》。
4、承诺时限: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
5、收费项目、标准与依据:不收费
6、办理地址:定海区经济贸易局产业投资科(昌国路61号)
7、办公时间:按作息时间
8、联系人:倪阳光
8、联系电话:2052793 传真:205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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