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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定政办发[2008]38号《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通知》精神,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编制《定海区经济贸易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本《指南》将根据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定海”政府门户网站和我局网站(网址http://www.dhinvest.com.cn)上查阅《指南》。
定海区经贸局办公室负责经贸信息公开工作。
区经贸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区经贸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经贸信息:
●部门职责、领导分工、科室职能;
●与经济贸易发展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经贸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经贸工作动态;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中国定海”政府门户网站和我局网站(网址为网址http://www.dhinvest.com.cn)上发布。
(二)公开形式
通过“中国定海”政府门户网站及我局网站公开经贸信息,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经贸信息,自该经贸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1、登入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定海”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登入我局网站:www.dhinvest.com.cn首页的“政务公开”栏目。
二、依申请公开(2008年5月1日开始执行)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经贸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经贸信息。
(一)经贸局办公室为受理经贸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区经贸局办公室:咨询电话:0580-2054996
传真号码:0580-2054733
电子邮箱:zsdhjmj@126.com
通信地址: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路61号
邮政编码:3160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我局网站(网址为网址http://www.dhinvest.com.cn)上下载《申请表》或向区经贸局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区经贸局办公室送交。
2、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 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经贸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经贸局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举报电话:2054996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经贸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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